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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处内人员必须坚持党的教育方针,具有良好的师德,维护三中的荣誉,热爱学生,关心学生,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和人格。
二、准时到岗工作,严格执行学校的考勤制度,有事事前请假,事后销假,不能因个人原因而影响工作。
三、坚守岗位,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和义务,热情接待来处办事人员,对于非本人主管工作,要如实做好记录,并转给相关人员(由相关人员签字)并向主管上级汇报。
四、本着一切为了学生的精神,所有学生问题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拒之门外,要认真听取事情原由,及时处理,做好记录,对待学生家长要态度诚恳彬彬有礼,不为难家长。
五、对个人负责的学校财产,要妥善保管,所有与处内有关的财务一律登记上帐,并报主管上级审核(钱、帐分人管理)。
六、团结协作,对临时任务每位同志都要服从统一部署、统一调动,全面完成工作任务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