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三中团委主页/基础建设

天津市第三中学团纪六则

 

一、加强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以及江泽民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的学习,坚定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,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。

二、努力学好文化课,模范遵守校规、校纪,团内严禁课上、课下有违反校规、校纪的行为。

三、不断加强团的组织观念,坚决服从团的各级组织的领导,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。队伍顾不参加组织生活、组织观念弱者,根据情节给与一定的团纪处分。一次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,团支部点名批评教育;两次不参加组织生活,在团支部内作检查,并要求填写团员违纪登记表;三次不参加组织生活,团员大会(可以是扩大会)点名并作检查;六次不参加团的活动,不缴纳团费,不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工作,根据团章要求按自动退团论。另外,团员要严肃对待组织生活,自觉遵守团的大会纪律,团的各级会上,不准议论、谈笑或看其他书籍。

四、团员要带头尊敬老师,热爱同学,团内严禁不尊重老师,欺侮小同学,影响团组织的威信的行为存在。

五、团员要培养自己诚实的好品质,对组织要讲实话;作风要正派、朴实,做青年的知心朋友,要带头发扬艰苦朴素的作风,不讲不文明的语言,不欺骗组织和师生。

六、团员要带头做好事,热爱组织,热爱集体,对平日散漫,经常不完成各级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,起不到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者,团组织要给予一定的帮助,并本着“惩前毖后,治病救人”的原则,视情节给予一定的团纪处分。团纪处分分为:

①、团支部批评检查;②、团员大会点名检查;③、全团通报批评;④、警告;⑤、严重警告;⑥、撤销团内外一切职务;⑦、留团察看;⑧、开除团籍。(其中后五项记录进档案)

凡违反团纪者,都要填写团员违纪登记表,登记表一律放入团的档案。

为了严明团的纪律,增强团组织的威信,提高团的战斗力,团委要求各支部每月定期召开一次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生活会,每学期末团委统一对团员进行一次民主鉴定。